溫州永嘉縣警方稱,該縣工商局黨委委員、總工程師王某某,因在網絡被人曝光開房200多次,後被紀委談話。被曝光不久後,王某某在福建卧軌自殺。8月20日,發帖人黃某某被永嘉警方以涉嫌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刑事拘留。除黃某某外,幫助他從警方內部非法獲取相關公民信息的生意伙伴繆甲,以及永嘉縣公安局民警繆乙(繆甲堂弟)也因涉嫌同罪名被一併刑拘。(9月3日齊魯晚報)
  這個事件與前不久發生在湛江市的一起事件非常類似。去年11月,湛江市國資委副主任馮欣與女下屬到酒店開房的一段視頻,引爆了網絡,後來開房一事得到湛江市紀委證實。然而,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海田派出所原副所長謝某奮,因為兩次幫老闆調取酒店的視頻監控,併在事後收受了5000元好處費,最近被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刑兩年六個月。
  這兩起案件在網絡和媒體上都引發較大反響。一方面,許多網民擔心,像現在一些地方,某些人借助公權力或者通過監聽等非法手段,輕而易舉就能獲得公民的隱私,讓公民憂心忡忡;另一方面,許多網民也感到很納悶和困惑,這兩起事件的監督對象都是官員,但監督者都被追究刑事責任,這不意味著官員的隱私也像普通公民一樣受到嚴格保護,那麼公民如何來獲取官員腐敗的信息與證據,官員從此不就高枕無憂了嗎?
  應該說,從這兩起案件來看,網絡發帖人都是借助了公權力去獲取官員的個人隱私,一個是開房記錄,一個是酒店開房的視頻,而且,提供方便的警察都沒有遵循法定的程序,私底下給發帖人提供了方便,明顯屬於濫用權力。儘管這種通過非法獲取的隱私,對於監督官員也起到一定作用。但是,這種非法獲取個人隱私的行為不能得到助長,尤其是借助公權力來獲取個人隱私必須予以禁止。因為,目的正當不能掩飾手段的非法,否則,任何人都可以打著目的正義的旗號而使用下三濫的手段。所以,像永嘉縣那位通過警察來非法獲取官員隱私的發帖人的行為必須得到追究,至於是不是構成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罪,則要通過法定程序來認定。
  另外一方面的問題在於,如果官員隱私都像公民一樣得到嚴格保護,公民要監督官員,有時不得不借助於一些違法手段,一旦監督成功,自身還得背負牢獄之災,那麼,公民如何才能有效地監督官員防範腐敗呢?眾所周知,官員掌握了公共權力,而掌握了公共權力的人最容易濫用權力,因此,官員的隱私不能像普通公民一樣得到保護,官員有義務向公眾公開部分隱私。然而,現在的情形是,官員財產公開等制度並沒有得到徹底落實,公民缺乏有效的手段來獲取官員的信息。這就形成了悖論,一方面需要公民監督官員,另一方面公民監督官員又不得不採取非法手段。
  所以,我們在大力打擊濫用公權力和使用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隱私的行為同時,必須完善我們的法律制度。應當大力推行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推行官員房產憑公民身份證就可以查詢等制度,最大程度地方便公民查詢官員的財產等相關信息,讓公民敢於並且有渠道來監督官員,而不再借助於非法手段來監督官員,如此,既能減少官員腐敗現象,又能避免監督的公民陷入犯罪的泥潭。(作者是法律界人士)編輯:王銳  (原標題:官員信息公開制度亟待完善 應當大力推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b70sbizc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